州经普办〔2019〕17号
各县(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经普办《关于开展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暨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黔经普办字〔2019〕22号 )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州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州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暨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由州经普办统一组织,全程指导监督。州经普办成立8个工作组(分组名单见附件1)联系指导县市按照《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暨事后质量抽查实施方案》及《州经普办<关于做好全州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参加所指导县市2至3个以上的小区开展数据抽查工作。
二、工作时间
(一)准备工作时间。
5月13日至17日。
州经普办于5月13日确定抽查小区并报省经普办。
各县市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确定数据检查人员并将名单上报到州经普办(见附件2),联系人: 贾贵敏(联系电话: 8269793,邮箱: 15302177@QQ.COM)。
(二)实地上门检查工作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23日。
(三)生成数据检查结果时间。
2019年5月24日前。
(四)评估数据检查结果时间。
各县(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对相关检查工作进行记录备案和总结,并于5月25日前中午12:00前将检查报告通过电子政务网上报州经济普查办公室周敏同志处。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严格按照《贵州省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暨事后质量抽查实施方案》执行。
附: 1.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数据抽查分组安排
2.全州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暨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数据
查人员名单统计表
黔东南州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
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数据抽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凯里市、黄平县
组长: 周璇
成员: 杨洁
第二组: 施秉县、镇远县
组长: 杨政荣
成员: 梁蓉
第三组: 三穗县、岑巩县
组长: 谢朝洪
成员: 贾贵敏
第四组: 天柱县、锦屏县
组长: 夏向阳
成员: 白秀军
第五组: 剑河县、台江县
组长: 袁雪梅
成员: 杨涛
第六组: 黎平县、从江县
组长: 文才刚
成员: 王太忠
第七组: 榕江县、丹寨县
组长: 周敏
成员: 刘开灿
第八组: 雷山县、麻江县
组长: 张诚
成员: 杨正海
附件2:
全州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暨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数据检查人员名单统计表 | ||||||
县(市)名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